疫情期间最新的税收政策(疫情期间最新的税收政策文件)
广州疫情期间有哪些税收减免政策?
其他税收优惠: 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延长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国家备案众创空间以及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等的税收优惠政策至2023年12月31日。
广州疫情期间的税收减免政策自2021-202131,对中小微企业新购置价值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折旧为3年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为4年、5年、10年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
疫情期间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关于支持防护救治方面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其一,对于参加疫情工作者所取得的工作补助及奖金将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二,对于企业、单位所下发的有关预防新型肺炎病毒感染的药品、防护用品等实物,免除个人所得税。关于支持物资供应方面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其中一项重要措施是针对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租金减免。具体来说,如果承租的民营企业的经营受到疫情较大影响,无法正常经营,那么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出租方将免收这些企业第一个月的租金,并在第第三个月减半收取租金。这项政策的初衷是帮助那些受到疫情冲击的企业减轻负担,特别是在租金方面。
疫情期间增值税优惠政策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调整: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暂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第一条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增值税税率1%是针对小规模纳税人的一种特殊税收优惠政策的增值税税率。以下是关于增值税税率1%的详细解释:税率定义 增值税税率1%:这是针对小规模纳税人的一种特殊税收优惠政策,在特定时期内(如疫情期间),原本适用3%征收率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减按1%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疫情期间什么免征增值税
1、在疫情期间,为应对疫情而采购的医疗卫生材料、药品及医疗设备,以及提供的疫情防控相关医疗服务,均免征增值税。这是为了支持医疗卫生领域在抗击疫情中的重要作用。 防疫物资捐赠 对于捐赠的防疫物资,如口罩、防护服、测温设备等,也免征增值税。这一政策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防疫工作,共同抗击疫情。
2、法律分析: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3、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及免征政策: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并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4、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对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这里的生活服务包括了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六大类。
5、如果纳税人因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而取得的相应收入,计税时应当免征增值税。如果纳税人因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的快递服务而取得的相应收入,计税时可以免收征增值税。
6、医疗服务属于生活服务的范围,因疫情期间提供生活服务免征增值税。 这里的医疗服务不限于有医疗机构资质的纳税人提供的医疗服务才能享受免征,只要取得的是属于提供医疗服务定义范围的收入,都可以免征增值税。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取得的收入,为企业所得税的免税收入相应免征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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