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疫情房产税减免政策(黑龙江省疫情期间房产税)
黑龙江疫情复工补贴政策
1、意见还强调加大对骨干工业企业贷款贴息力度,对重点行业中的制造业企业,省级财政将按照疫情期间企业实付利息的50%进行贴息,单户企业不超过300万元。此外,对于农资生产企业,省级财政将按照企业固定用工人数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复工复产固定用工补助。
2、依据我省《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局推出十项应对疫情稳就业扶持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3、对于境外展会补贴,黑龙江省将对一季度因疫情无法参展且费用无法退还的企业,给予100%的补贴。政策还鼓励企业利用出口信用保险产品,如出运前风险保障和进口预付款保险,以应对疫情影响。黑龙江省还将提升保费支持比例,对一季度进口防疫物资的企业,保费支持比例从70%提高到90%,单家企业上限为10万元。
...抗击疫情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困难减免税政策问题解答
1、纳税人在申报2020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时,即可同步办理困难减免税申请。申请方式有网上办理和现场办理两种选择。纳税人申请抗击疫情房土两税困难减免无需额外提供证明资料,仅需在线填写或现场提报《青岛市抗击疫情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困难减免税申请表》。
2、在“房土两税”减免政策的适用方面,既对受疫情影响较重的相关特困行业纳税人实施两税优惠减免,又对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主动执行减免房租政策,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实施减免。
3、可申请免征疫情期间房土两税。 为落实好疫情期间房土两税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四川省财政厅于2021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继续免征疫情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四川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2号,以下简称2号公告)。
4、点击右侧“变更”按键,下拉页面,新增“减免税信息”,减免税性质代码选择“抗击疫情地方减免城镇土地使用权”,减免起止时间为2022年1月至3月,保存后回到税源采集页面,点击右上角“跳转申报”键即可进行申报。
疫情期间房产税优惠政策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全年一次性奖金优惠、免于办理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优惠、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优惠等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或指定日期。 特定行业及群体税收优惠: 支持新冠肺炎疫情有关个税优惠、创业投资企业、天使投资个人优惠、部分国家商品储备优惠等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或指定日期。
疫情阶段性免征增值税。所有单独经营公共租赁住房的单位,均可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可延续至2023年12月31日。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日,暂停预缴增值税的哦。
已享受其他房土两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在缴纳房土两税后,若属于六类大困难行业纳税人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申请免征其享受其他房土两税减免税优惠政策后应缴纳的房土两税。纳税人对外出租房屋,可申请抗击疫情房土两税困难减免,享受的房产税包括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
疫情期间为个体工商户免租金的,对免租金部分所对应的房产、土地,可按免租金月份数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他纳税人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的,按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出台的政策,在疫情期间为保障社会正常发展,对多方面进行税收优惠减免,具体参考各地方出台文件。
针对疫情期间停业停产的实情,陕西税务积极会同省财政厅研究,并报请省政府同意,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生产经营困难的省内企业,依规免征第一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发表评论
暂时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